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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对方违约怎么单方面解除合同? 世界滚动

2023-07-04 15:20:47 来源:民企网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没有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相关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方违约怎么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在对方明确违反双方的合同条款时,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违约行为:1、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它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2、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以适当履行的意思进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4、债务人的过错,自始不能履行为合同的无效原因,嗣后不能履行是合同解除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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