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申请材料内容不合法、不完整;
3.办理程序违法;
4.可以请求专利无效宣告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
申请专利无效的手续怎样
申请专利无效的手续如下:
1.无效程序的启动。启动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权利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申请专利无效需要准备材料
申请专利无效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相应委托资料。